“父债子偿”在我国是否有确实的法律依据

如果有,依据什么法第多少条多少款。先谢谢了!
2025-03-06 12:20:0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回答2:

回答3: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父债子偿。

但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这一规定要求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的消灭,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使债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这样的法律事实主要有5种,即债的履行、提存、抵销、免除和混同。同时,债权人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会失去胜诉权,导致债权债务名存实亡。

此外,债务人死亡且无遗产也会导致债务的消灭,或者债务人死亡后遗产无人继承,债的转移是以继承遗产为前提,如果不继承遗产,也就不存在还款义务。但通常诸如本案这样的纠纷关键在于,人死了,多少还留有一点遗产。

按照现代的法学理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父债子还



回答4: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父债子偿。

但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这一规定要求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

扩展资料:

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

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父债子还(法律意义)

回答5:

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
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
《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一规定要求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
作为继承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继承遗产的情况, 来决定是否需要偿还父亲生前所欠债务的数额。如果愿意偿还父亲的旧债,就不用受遗产实际价值的限制了。
父债子偿没有法律依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原则上,对他人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2,在继承的情形下,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遗产不足清偿的,对超过的部分不承担责任;放弃继承的,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3,如承诺代父清偿债务的,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