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进行公证时需要告诉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吗?

2025-04-30 04: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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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证遗嘱进行公证时不需要告诉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按法律规定,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对属自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身故后如何处理,有何人进行继承的一种财产处理,属于行使对自己财产的法定处分权,在法律上属于单方行为,在立遗嘱时不需要经过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所以,进行遗嘱公证时,只要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就有效,不需要通知法定继承人。

回答2:

你的问题实际上涉及两个层面:一是公证遗嘱不通知全体继承人是否有效?二是你爸爸对建房子有贡献,是否该分得一部分?
先说第一个:根据继承法,立遗嘱(无论是否公证)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凭被继承人自己的意思即可进行,不需要通知全体法定继承人,更不需要法定继承人同意。所以,你爷爷不通知你爸爸的情况下做公证遗嘱并不违法。你爸爸不能以此为由主张遗嘱无效或者要求撤销。
第二个问题:你爸爸曾对造房子做出过贡献(据你说的),那么即使你爸爸不能主张对房子的所有权或者继承,但是可以要求继承房子的你大叔叔给你爸爸一定补偿,如果从这一点入手,你们诉讼还是可能胜诉的。(从继承的角度入手,你们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公证的真伪很好查的,你要求法院进行调查就行了。公证机构有存档的。

回答3:

应当通知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是效力待定的,不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