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邮局录取通知书送达延误起诉邮局,案由是什么

2025-04-27 08:19:3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如果以诉讼途径解决的话有两条路可以走:
1以侵权为由 侵权很好理解 就不做解释 *补充一点 最好把校方列为第一被告 邮局列第二被告 或者直接只起诉学校 理由也是侵权
2以违约为由 起诉邮局 邮递的过程中自然成立了一个合同 邮局有义务在合理的期限内送达邮件

请注意
1这两条路只能二选一 如果都选 法院会驳回起诉的
2如果选择侵权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而违约则不能

如果你一定要走司法途径解决的话 建议你请一到两位当地较好的律师
祝好运 如有什么问题可以发消息给我
这场诉讼我想有所关注 如有什么结果或进展请告诉我 谢谢

回答2: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没有录取通知书就不能上学吗?当初没有直接跟校方联系吗?

事已至此,我想你应该起诉校方或招生办才对,因为是他们没有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即时送达你手,采用邮政部门只是一种送达方式,我想对于你的损失主要责任应该由发件方负责,邮局的失职责任应该有发件方来追究,你无理追究。

回答3:

目前我国法律对垄断行业的不作为规定很不具体,多数都是比照行业内部规定处理。单纯从权利义务对应角度来看,此类案件只能以邮局不作为事实提起诉讼。我印象里有一个个案,是邮局的局长扣留了录取通知书,让自己女儿顶替受害者上学。当地法院是按照违宪——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受教育权——来确定侵权行为的。我国现在理论法学派正在进行《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你可以关注一下这方面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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