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计提跌价准备的主营产品,其原先计提的渠道是“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而出售时结转存货跌价准备则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转出,即计提与结转的渠道不对应,会影响当期损益。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货的范围比较宽,有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存货是否需要计提跌价损失、关键取决于存货所有权是否属于本企业、存货是否处于加工或使用状态。
凡是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所有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受托代销商品;凡是处于加工或使用过程中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存货实物形态及数量不容易确定)、在用低值易耗品(价值低且已摊入成本)等。
扩展资料
存货跌价准备=库存数量×(单位成本价-不含税的市场价)
计算结果如为正数,说明存货可变现价值低于成本价,存在损失,就按此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为负数,就不需计提。
具体的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A商品第一次计提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减值损失 (成本-可变现净值)
贷:存货跌价准备-------A商品 (成本-可变现净值)
A商品第n次计提跌价准备:(即每一次都要把其账面价值调整为当期预测市场价值下的价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原有余额)
贷:存货跌价准备-------A商品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原有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就是可变现净值低于原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结果减少企业利润,以后又得到恢复,就增加企业利润。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企业按当前的市场供求状况,判断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小于存货入帐价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即存货减值准备)。
1、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存货价值继续下跌,补提跌价准备。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存货价值提升,冲销已提数。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月末,管理费用是必须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的,结转存货跌价准备,必然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