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签订各类合同,避免合同缺陷的发生
(2)对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等所管理的合同进行履约分析和风险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
(3)提醒或协助建设单位履约。如:及时供料、及时付款、对材料设备进行验收等
(4)针对合同履行中的情况,公正地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5)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
(6)公正地处理工程变更事宜
(7)公正地处理索赔事宜
(8)组织工地会议,协调各方关系
(9)进行工程质量的控制(详见质量控制)
(10)进行工程进度的控制(详见进度控制)
(11)进行工程计量、支付的控制(详见造价控制)
(12)提交有关阶段的、专项的或总体的工程报告(月报、评估报告)
(13)做好监理记录,管理监理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