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的解释

2025-03-04 07: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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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济,字大亨,洛阳人。明永乐年中,凭举人的身份进入太学,任职都察院。都御史 刘观 推他荐做 御史,他坚决推辞。宣德时,授官为 江西 都司 断事。艰归(守孝完毕归朝),补任湖广地区官员。正统初年,提拔为 御史。大同 镇守 中官以骄傲蛮横闻名,皇帝下令让周济去考察他的廉洁情况。周济改换装束背着柴草进入他家中,全部收集到他违法的情况,回朝报告皇帝,皇帝大大嘉奖了他。之后,巡行考察四川。威州 土官 董敏、王允 互相仇杀,皇帝下诏让周济监督着官兵进兵讨伐。周济说:"朝廷安抚远方的人,,应该先抚慰再征伐。"派兵骑马传檄文通告他们,于是得到事情解决。十一年出任安庆知府,当地近年年成不好,民间卖子女充抵衣食,开走的买人口的船只前后相接。周济借来漕运的粮食赈济灾民,并禁止卖儿卖女。而且上奏章请求免除租税,皇帝下诏允许,保全救活的百姓非常多。又替当地制定婚丧嫁娶的制度,禁止奢侈浪费,拖延嫁娶丧葬日期的人有处罚,风俗为之一改。

饥民聚集起来抢劫富人家的粮食,富人家用强盗抢劫的名义告官。周济下令说:"百姓饥饿所以才这样做,然而得到粮食应当报告太守数目,太守会代替你们赔偿。"抢劫的人于是解散。周济死在官任上,老百姓都不做买卖,聚集在街巷哭泣致哀,(以表示对他的爱戴)。

绝对自己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