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安全管理费开发票是否抵扣进项税取决于安全管理费性质;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规定:
一、煤矿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和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
二、安全管理费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1、现行增值税条例规定,进项税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才准予抵扣的。一般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入账,而不能抵扣进项税。
2、特殊情况下,只在农产品购入可以凭农产品收购普通发票或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可以计算提取进项税的。
代收安全管理费开发票是否抵扣进项税取决于安全管理费性质;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规定:
一、煤矿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和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
二、安全管理费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