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劳动者因拖欠工资等问题出现时不再盲目的采取极端方式进行讨要,而是能够积极主动的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劳动者的知识文化水平的差异,导致劳动者在书写劳动监察投诉申请书时,没有写清重要的投诉事项,故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针对劳动者投诉的拖欠工资问题,提醒投诉者在书写投诉申请时需注意以下几项:
第一项 题目: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第二项 投诉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第三项 被投诉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 编,法人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第四项 请求事项:投诉者请求支付的工资日期及金额。
第五项 事实与理由:投诉者需写清楚于某年某月进入该单位,在什么部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每月工资多少元;投诉者或用人单位单位何时、以何理由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投诉者是否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并已办理完交接手续,用人单位是否出具了书面解聘函,因什么原因不予支付投诉者工资报酬。
第六项 证据材料: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或工资单、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与请求事项有关联的书面有效证据。
第七项 投诉者姓名签字,日期填写在投诉申请书的右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