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均有风险,P2P也不例外。理论上存在这种情况,但是实际上很困难,刚性对付有以下两种情况。
1.理论上,无担保,无垫付情况下,平台正规经营条,不遇到坏账。实际上坏账无论哪个平台都会遇到,常言道,常在路边站,哪有不湿鞋。遇到坏账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完全刚性兑付不太可能。
2.理论上,担保公司担保,平台支持垫付,即使遇到坏账也能兑付。实际上也看似可行,深入了解,风险准备金都是有限的,根据业务规模,各平台风险准备金数量肯定会有差异。一般情况下平台结合项目情况与坏账比例而提供的风险准备金能够覆盖坏账损失,但不保证行业风险不会发生,导致出现大面积坏账。当垫付超过了平台可承受范围,坏账所对应的投资人兑付较难。另外,合作的第三方担保也有丧失担保能力的可能,因此担保赔付也未必能够一定实现。
为了避免跑路
(p2p观察)去刚兑无论是从监管角度还是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角度都是未来的趋势,但风险备付金模式仍有存在的价值。监管层面的东西老生常谈就不说了。此处我从P2P的本质谈起,peer to peer,但我更想理解为point to point,即点对点的融通,这里的融通主要有资金的融通和信息的融通。在银行存管上线后,资金的融通中介工作主要由银行来做,而平台呢,更多的是一种信息中介。那么问题就来了,信息中介应该承担所有的资金损失吗?本人认为是不应该的,平台自己全全负担坏账,这并不利于平台自身和整个行业的发展,血再厚的平台也不是无底洞,一味追求刚兑掏空的是自己,更有甚者,为了补血暗搓搓搞资金池,这就背离了P2P的本质,更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那么信息中介需要承担资金损失吗?我认为也是应该的。投资者的资金流出是基于信息中介提供的信息所作出的选择,一旦这一选择出现问题,投资人自己需要负一定责任的同时,信息中介同样也需要为自己信息的不对称性付出代价。这就是我说的刚兑不应存在,但风险备付模式还有待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