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框架: 1、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要素 ◆管理要求(11个要素): 4.1组织、4.2 管理体系、4.3文件控制、4.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4.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6合同评审、4.7申诉和投诉、4.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4.9记录、4.10内部审核、4.11 管理评审; ◆技术要求(8个要素): 5.1人员、5.2 施和环境条件、5.3检测和校准方法、5.4设备和标准物质、5.5量值溯源、 5.6抽样和样品处置、5.7结果质量控制、5.8结果报告。 2、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 65条69款,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5+1),还增加3个术语解释。“参考文件”中关 注《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5+1) 4.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6条/6款); 4.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12条/12款); 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共4条/4款); 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共9条/9款); 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共33条/37款); 4.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共1条/1款) ◆3个术语解释 3.1资质认定;3.2检验检测机构;3.3资质认定评审。 ◆参考文件 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相关条款○1 4.2.4强调人员能力监督,而非关键过程,并进入技术档案(4.2.6)。 (新准则条款原文:4.2.4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经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 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应由熟悉检验检测方法、 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 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监督。 4.2.6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实施、保持、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应规定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资格、培训、技能、经验和 监督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