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才是追求爱好最真实的样子,父母生气是因为乐器和学费价格不菲,放弃了就等于之前的钱打水漂了,而你放弃是因为你真的发现自己不喜欢他。所以我们这个时候不应该抱怨,纠结而是智慧的分析,自己不喜欢是因为怕累,还是真的不喜欢,真的不喜欢就是你再也不想碰它!如果还有一些喜欢,很有可能是走着走着有些迷失了。不如把迷恋明星和拉二胡联系起来,会不会好一些。我觉得成长就是这样的,就像那句话说的“谁的青春不迷茫!”
每当自己又喜欢一件事时,先忍三天,三天过后,再看你是不是仍然特别有兴趣学习它,想好你到底有多大兴趣学习,确定后再决定下一步行动。这样可以尽可能免去自己半途而废,只有真正喜欢某件事情,才会有动力,不会受其他因素影响。此外,搞清楚兴趣爱好并不一定非要花钱去买乐器参加学习班,不花钱一样可以有很多爱好,做很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