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德州市夏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3 级区片每亩补偿 5 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78号)、《关于调整德州市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德价发[2010]72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夏津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各地的政策不一样,还要根据拆迁性质来确定,建议当面详细咨询,可以提供针对性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