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7月,佛朗哥签署法令,制订了新的长枪党章程,强调民族主义和军国主义,逮捕、枪杀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1939年8月颁布新法令,独揽一切立法、行政和司法大权。他亲自领导内阁,任命内阁部长,批准法令和法律。所有高级官员、将军甚至主教的任命,均须得到他的同意。取消其他一切政党,宣布法西斯政党长枪党为唯一合法政党。根据1940年3月的法律,凡参加共产党和其他任何秘密组织的人犯有罪行,送交“政治责任”特别法庭审讯,被告人无权聘请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