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额度: 最高30万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成立并运行1年以上; 2、工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其它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 3、拥有集中固定的研发场所,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 4、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和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不低于5人; 5、两年研发成果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得到市级及以上认定的新产品、新技术的优先认定;想了解更多政策可进行评估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