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2025-04-29 17:23:0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应予经济补偿,一年的工龄以一月计算。如在公司已工作五年,应该算五个月的工资,按当月工资补偿。又比如辞退时当月工资4200元,便补偿21000元。但在实施过程中,许多公司是私营企业,经济补偿往往不到位,远远没有这个补偿金,需要自己拿起法律武器,去社会劳动保障局仲裁处申诉,争取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回答2:

公司领导无故辞退员工的话,你在这件公司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的话你可以按合同来,如果没有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去高这间公司。但前提是你在这件公司干了要有一段时间如3个月。不管怎么说只要不是你个人的原因,这间公司都要向你赔偿一定的报酬,大概是三个月的工资,而且没合同的话劳动仲裁还会狠狠地处罚这家公司,大概要两万左右。

回答3: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4: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5:

n+1+1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