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但不是生效条件。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有效,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仍然存在的条件。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遗赠在接受和放弃的法律规定中同继承不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的形式放弃,没有表示,则视为接受。对于附义务的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者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