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已经出台,这个文件应该失效了。因为它是个政策性文件(其中有这样一句话:根据各地在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反映的情况,现将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根据国税函〔2009〕55号“三、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问题�
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
文 号:财税字[1996]79号
发布日期:1996年11月01日
生效日期:1996年11月01日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