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法人和董事长突然辞世,怎么变更法人和董事长

2025-05-01 01:04:5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这个很简单,董事长一般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由董事会从新选举一位董事长就可以了,并且董事会可以然后拿着董事会决议到工商局备案就可以了。
企业法人变更的手续

企业法人变更的手续?

申办手续:(变更)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1) 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 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住所变更: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6)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7)公司类型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8)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9)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回答2:

首先,如果前董事长的继承人对公司股权的继承没有争议,可以直接召开股东大会,推荐人选补充董事会董事,选举新的董事长。待董事会机构搭建完毕后由董事会处理法定代表人以及工商登记手续的变更。

其次,如果前董事长的继承人对公司股权的继承有争议,可以让他们先推选一个人作为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对应当继承的股权进行管理,这样也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进行前述安排。

另外,由于一般公司都是由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所以,推荐董事与选举董事长可能是你们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

回答3:

你的问题可以在公司法里找到相关规定。

法人和董事长是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的。

不过现在首先要确定的是,18%的股权的归属。

这18%的股权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9%是妻子的,只有9%是可继承部分。这9%又要被四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所以,按照法定继承,妻子是11.25%,3个子女每人都是2.25%。但是董事长家里也可以协商继承,实际继承比例可能不是这样的。

但是,基于股份有限公司人合性的特征,这一股权继承必须得到股东大会的认可,如果股东大会认为这4人中有人能力低下,赋予他股东权利会损害公司经营,则其他股东可以将这些股票买回来。

在确定了公司的新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后,可按照正常的股东大会程序,选举股东和法人代表,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参考公司法实施条例

回答4:

一、得先解决继承问题,确定死亡的人的股份归谁。两个成年儿子一个女儿,是否还有配偶和父母?如果有,都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并且,在分配前得先划一半作为他妻子的共同财产份额。
二、确定股份归属后,根据遗产文件(如继承人之间的协议,协商不成时的法院判决书等)和股东会决议变更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公司法、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