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因此,你和你妻子的婚姻效力适用哈萨克斯坦法律,如果在其国家是有效的,中国就因此承认你和妻子的婚姻有效 。但是一般需要你有哈萨克斯坦的相关证件。
如果中国政府与哈萨克斯有建交关系,法律上是承认中国公民在外国依当地法律缔结的婚姻的,但一般是采取对等对待,(即有些国家不承认我们的,我们也不承认他的)。不过你们的婚姻文书要经过公证才能在中国使用!
我没和哈萨克斯坦姑娘结婚过 我也不知道。。
当然允许! 办一些手续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