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侦查阶段被害人无权知晓案件进程等情况,公安也没有规定必须向被害人提供案件信息。嫌疑人倒是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马上要通知其家属,他也可以马上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被害人作为当事人只能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才能委托代理人,了解案情,参与法庭一系列诉讼活动。在中国一场诉讼终究还是检察院和被告的辩论,被害人无法决定检察院是否起诉,也没有独立的上诉权。检察院不起诉的救济手段只能是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或者向法院直接起诉,检察院不抗诉的救济手段只能是申请检察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