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性油脂加工后的固体废弃物 做危废鉴定需要检测哪些项目

2025-02-24 13: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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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首先需要明确植物性油脂加工后的固体废弃物是否可以排除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之外,根据描述可知,植物性油脂加工后的固体废弃物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因此可以找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定中心(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去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论为不具有危险特性则植物性油脂加工后的固体废弃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以进行焚烧或填埋。

回答2:

GB5085.1-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5085.2-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4-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GB5085.5-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
GB5085.6-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