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五条
申报需要提交材料及份数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份;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二份;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复印件二份;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票员资证复印件二份;
法人代表、票管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非法人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人委托书二份;
申请报告二份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二份
以上资料各二份
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请→受理→实地调查→审核→批复→告知纳税人并送达相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