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税收权力清单制度

2025-04-28 19: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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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包括三项工作内容:清理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执法权力清单流程图;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其中,清理执法权力事项是基础,编制权力清单流程图是重点,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清单流程图是结果。按照工作安排,总局机关和各省税务局将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同步开展、分级清理、分级公开。

  (一)依法清理是关键

  一是清理职权底数和依据。按照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要求,对自身法定授权和委托行使的税收执法、行政管理、人事财务等涉及行政审批和社会经济管理的公共权力,逐项进行清理,摸清职权底数和来源依据,并认真查找分析权力风险点,理清权力清单的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

  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将权力来源和行使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审定和汇总,编制成职权目录。凡没有来源依据的权力,一律不得列入职权目录,不得行使。

  三是制定办理程序。根据编制确定的职权目录和查找到

  的权力风险点,对每一项公共权力建立健全相应的权力清单制度,明确规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权力行使依据、审批管理权限、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

  制定办理程序要严格遵循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精简手续、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做到科学合理、便捷高效。

  四是确定执法风险点。按照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执法岗位的岗位职责及相应工作规程,制定征收、管理、税政、行政、法规、计会、发票、稽查等八个业务系列的体系文本,建立了税收执法风险库,查找出执法风险点,建立了税收政策法规库,并制定了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法制员工作制度等配套制度。形成了包括主体资格、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岗位职责、工作规程、风险防范、配套制度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税收执法责任制文本体系,构建了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依据充分、执法责任明晰、执法程序规范、考核评议科学、过错追究严格、风险管理严密、督查制约有效的税收执法责任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了对执法风险分辨不清和模糊看法而可能引发的执法风险。要认真听取一线同志工作中碰到的执法风险点、热点、难点问题及需要合并或简减的行政权力的意见建议,为编制权力清单获取第一手资料。

  (二)编制权力清单流程图是重点

  什么是权力流程图? 权力流程图是近几年国内新兴的一个名词。

  流程图又称作输入-输出图。该图直观地描述一个工作过程的具体步骤。流程图对准确了解事情是如何进行的,以及决定应如何改进过程极有帮助。它可以直观地跟踪和图解事件具体的运作方式。以特定的图形符号加上说明,表示算法的图,称为流程图或框图。

  给流程图加上前缀“权力”那么这张图的性质就完全明确了下来。权力流程图:是指政府职能部门,在日常事物中处理(办理)某个涉及“人、财、物”并且与权力拥有者具备密切关系的流转程序及相互制约和约束的顺序体现,它可以直观的看出某个节点(环节)权力最高、节点与节点间互相流转的程序。这些流程的各个阶段均用图形块

  (节点) 同图形块之间以 箭头相连,代表它们在系统内(外)的流动方向。下一步何去何从,要取决于上一步的结果,典型做法是用“YES”或“NO”

  的逻辑分支加以判断。 揭示和掌握封闭系统运动状况的有效方式。作为诊断工具,它能够辅助决策制定,让管理者清楚地知道,问题可能出在什么地方,关键线路是什么, “顺

  着那根藤才能摸到瓜” ,从而确定出可供选择预防风险的行动方案,对“线路下药”

  、抓住主要“风险”节点,从而起到预防和控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绘制权力清单流程图对于每项职权,在制定权力清单制度的基础上,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

  便民利民”的原则,依法绘制与其办理程序相对应的权力清单工作流程图。权力清单流程图要简单明了,符合行政权力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方便纳税人知情办事。

  (三)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清单流程图是结果

  一是建立决策公开制度。要保障决策过程的民主、公开,

  健全完善局务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审议规则、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等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决策流程,规范决策规则, 对重要决策事项要集体审议和民主决策,

  并形成纪要、存档备查、及时公开;对涉及纳税人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或制度制定,要向相关部门、基层单位、税务干部

  和纳税人征询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咨询论证,落实决策过程的事前征询、事中公开和事后监督机制;要保障决策结果的公开透明,及时公开办税流程、行政许可、减免税审批等信息,主动公开定税结果、大要案审办等纳税人关注的内容,确保公开、公正、透明。二是建立权力清单公开制度。采取包括电子政务在内的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内容和结果。根据《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规范权力公开运行相关制度,编制省地税局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以省政府门户网站、地税网站和“12366”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指南,以及各项税收政策文件,并切实做好税收政策受理和咨询工作,逐步实现税务行政审批管理和行政许可项目的在线办理。通过媒体及时公开需社会公众了解的重要收费许可、审批和管理事项,梳理分解后的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等岗位职责和执法职权、依据。通过设置电子显示屏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等,公示办事机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职责分工,明确公开办事人员的身份和责任。

  三是建立内部公开制度。对重要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改革、重大税收的监督检查,以及基建、人事、财务等重大事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通过召开局务会、案审会、处务会、座谈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实行集体讨论和决策,充分听取机关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四)方便纳税人是目的

  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在办税中切实提高办理税务登记、领用发票等方面工作效率,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办税方式。在办税后全力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多种投诉渠道,缩短投诉受理及处理时限。推行首问责任制。在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窗口单位推行首问责任制,让纳税人一次上门即能得到满意服务,避免多次跑、来回找。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按照“三减轻”的要求,减轻资料报送负担,减轻表单填写负担,减轻税务检查负担。对各种资料报送、表证单书、检查评估等进行一次“大清理”,真正摸清底数。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五)考核监督是保证

  (1)加强权力清单的管理,建立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的绩效评估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明确权力清单绩效评估的内容和范围,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评估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本人自评、量化考核、

  群众测评、主管领导评价、部门综合评价等方式,对干部职工岗位履责情况、社会承诺兑现情况、工作效率等进行评估

  考核,绩效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2)全面建立权力清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的内容、方法和责任追究的内容、形式,对权力清单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检查监督制度。采用自查、抽查、互

  查等多种形式,对局内各单位规范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于已经落实的工作进一步巩固成果,尚未落实的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健全重点单位、重要岗位责任人行政效能监督制度和专项效能监察制度,确保内部检查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外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与纳税人、服务对象的联系,建立定期测评机制和及时收集社会各界意见的机制,通过网络评廉、明察暗访、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向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聘请特邀行风监督员,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市县税务部门意见等多种方式强化外部监督。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效能告诫、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明确过错责任的内容和责任主体的认定,根据过错后果规定问责的内容和形式。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作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