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持身份证及银行卡可以在南宁市异地任意建设银行网点柜面激活。
社会保障卡的激活:
社会保障卡具有医疗保险结算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需要分别激活后才能使用。
1、医疗保险结算功能的激活:持卡人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定点药店或定点医院进行激活,并设置社会保障卡新密码或延用原医保卡密码。激活成功后原医保卡中的个人信息将自动关联到社会保障卡中,原医保卡停止使用。
2、银行金融功能的激活:本人持有效证件、社会保障卡到发卡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激活手续。而且使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不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社保卡注意事项:
1、新社保卡具有社保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密码各自设置,独立使用。
2、参保人员领卡后,必须先到卡面标识银行网点“激活”社保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并设置银行金融功能密码。
3、新社保卡“激活”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药店首次使用时,必须修改社保功能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修改后,只能使用新社保卡,老医保卡自动作废。
4、新社保卡在定点医院、药店一经启用,会自动继承原来老医保卡上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新社保卡指向个人医疗帐户和养老等社保个人帐户,老医保卡的指向功能自动失效,社保个人帐户不发生任何变化),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任何影响。
7、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余额不能当成现金在银行网点支取。
8、因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请持卡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卡面标识银行办理“挂失”、“补卡”、“换卡”等业务。委托他人代办的,按卡面标识银行的规定执行。
9、新社保卡制作流程相对多些,且制作时间已较长,如急需看病就医,请到参保地社保局打印临时就诊通知单,可暂代替社保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