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刑事简易程序以及现在在某些地方试点的刑事速裁程序中会出现一个法官独任审理的情况。
依据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第十条 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