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被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新(补)评为残疾军人(革命伤残军人那是2005年7月以前的旧称),并在经常居住地进行了初审公示的,如果对公示并没有异议的,就不会重新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进行评定残疾等级的。
只不过此新评定残疾军人流程,是在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的,完成后须上报户籍地地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上报省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批准后,才能发给战友的《残疾军人证》,批准后就会发给相应等级、伤源的抚恤金(2019年8月起的国家标准抚恤金请见下表)。
省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批准是每年集中两次的,如果战友至今(九月)还是没有得到批准和领取到二代《残疾军人证》的,那么只有耐心等待省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批准了。
2019年8月起的国家标准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