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战友:对于残疾军人(含六级残疾军人;革命伤残军人是2005年6月前失效的旧称)因病复发而至家庭生活困难的、还是残疾军人家属因病而至家庭生活困难的,都是可以向优抚关系所在的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部门申请一次性补助的。依据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修订版)网页链接第四十四条规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四条 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四条
回答者在过去的几年中,就因为家属脑部大手术医保外自负费用较高,就得到数次人民政府优抚部门的一次性补助(各地区有自己规定限制,本人所在地为每次最高2000元、每年累计不超过3000元);办理程序也是相当便民的:只要你到户籍地居(村)委会民政干部那里提交申请书、就医发票就可以了(由居(村)委会核实、上交街道(乡镇)优抚部门审阅、再递交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部门批准,时间不会超过一月的)。
六级伤残军人。应该是有功之臣。我认为是应该可以申请救助的。
可以去医疗鉴定部门和医院重新做检查,找有关部门去申请
六级伤残军人可以去民政局申请救助滴,先去社区问一问怎么个申请,然后再一步一步得去办理,很麻烦滴!
可以,与当地的民政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