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将达730元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0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医疗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至今,有效缓解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参合患者前往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哪些流程?今年新农合报销比例是多少?参合患者哪些费用可以报销?想了解相关政策应去哪里咨询?7月19日,长春民生直播间邀请到长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黄春势主任、侯刚科长为大家作了详细解读。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参合患者前往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为什么要办理转诊手续?
黄春势: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转诊手续并非人为增设的不必要的就诊环节。早在2003年,新农合制度在全国开展试点工作时,原国家卫生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明确,“各县(区)参合农民应经批准到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同年3月17日,原吉林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方案的通知》中提出,“未经批准到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说明早在新农合制度在全国及我省试点初期,就已经明确,各县(区)参合患者前往县(区)级以上定点医院就诊,必须经当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审批,即履行转诊手续后,方可前往治疗。
2013年,根据中央医改精神,省里对新农合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原省卫生厅等多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卫计委《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文件中要求,“参合农民需转往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必须严格执行层级转诊制度,要求县域外转诊率应控制在10%以内,在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未经过转诊审批的,按照低比例给予补偿”。可见新农合转诊制度是新农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持人:我市现行新农合转诊政策是什么?
黄春势:为方便患者就医,在现行制度基础上,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肾癌、肝癌等42种重大疾病取消转诊,参合患者可直接前往省、市定点医院或定点专科医院归口治疗。
主持人:长期在省外居住的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