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撤销仲裁可以吗

2025-04-13 00:59:13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可以,但是撤销仲裁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



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