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和美国都有
中国的就别想了
依我国国籍法规定
父母至少要有一方有中国籍
且小孩没有取得外国籍
这孩子才能取得中国国籍
国籍法全文, 明明白白, 清清楚楚 ->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第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你们不要乱说,误导人家。这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的。你们没有经历过,就不要讲。
无论父母是什么国籍,只要孩子在中国出生,根据中国的法规,孩子就会默认为中国籍。就和华人的孩子在国外出生,就获得该国籍的道理一样。
如果要孩子随父母国籍,需要去相应国籍使馆申请护照,然后去出入境做外国籍新生儿登记。出入境外在护照上贴签证页,这样才能顺利离开中国。否则视为非法。各地政策大同小异,建议您最好先打使馆电话,和当地出入境咨询一下具体情况。他们是政府部门,答案会非常准确。
希望能帮上你。
荷兰和美国。
日本国籍好了!活着回来啥意思呢?好好的中国国籍不要!
美籍或荷兰,出生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