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 皇后一位,主内治 皇贵妃一位 贵妃两位 妃四位 嫔六位 以上四级,佐助皇后治理内廷 以下三级没有规定数额 贵人 答应 常在 皇帝的眷属均在秀女中产生,选秀女,每三年举行一次,选秀女的对象,都在八旗内部.凡八旗官员的女儿年至13便为适龄,凡适龄女儿遇有选秀之年必须造册送选.如果未经看选的,即在17岁"逾岁"以前没有参加秀女候选的,就算违反制度.次女子终身不能自行婚嫁. 宫女 清朝宫廷中的宫女主要是内务府包衣(家奴,奴仆,为满族社会的最低阶级,被满洲贵族所占有,没有人身自由,被迫从事各种家务劳动和生产劳动)所生的子女,以及内务府镶黄,正黄,正白三旗下,拜唐阿披甲人,苏拉,匠役,园户,笔贴式等人之女.他们生长到十三岁,都要引到宫中被挑选一次.选入宫中的宫女不可以回家探望父母,父母也不可以入宫探望.宫女的言行规定十分严格.如非主人命令不许擅自交谈,更不许嬉笑喧哗,也不许与太监人亲戚,如有称呼太监为伯叔兄弟者,则将其痛惩逐出,并将家属发往边疆. 宫女到25时,宫内则赏其少量银两,令其出宫,并且规定,凡是已经离开皇宫的宫女,不许再进皇宫,更不许传播宫内的一切事情,也不许差人到宫门与主人请安等. 宫女在职期间,因笨拙或病的也会令其出宫.
清朝后宫制度可分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等分级。清代的后妃制度是在明代后妃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到了康熙以后,后宫的位号就有了具体的规定:一共分了八个等级,其中皇后一名,皇贵妃一名,贵妃两名,妃四名、嫔六名,另外,地位比较低的贵人、常在、答应等不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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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世祖顺治十五年,采用礼官的建议: 乾清宫设夫人一名,淑仪一名,婉侍六名,柔婉、芳婉各三十名; 慈宁宫设贞容一名、慎容二名,勤侍人数不定; 女官设置遵照明朝的六局一司。 建议通过而未能执行。 清圣祖康熙以后,重新制定施行了妃嫔等级。 皇后,居中宫。 皇贵妃,一名。 贵妃,二名。 妃,四名。 嫔,六名。 贵人、常在、答应,人数不定。 诸嫔妃各分居东、西十二宫。 清后宫制度规定,皇帝大婚之前,选八位比皇帝大的宫女,供皇帝进御,即献身皇帝。八位宫女都有名分,授以宫中四个女官的职衔:司账、司寝、司仪、司门。
以下是最全的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清朝后宫嫔妃的等级怎么划分 清朝在康熙以后,才典制大备,后宫号位定制严明。皇帝的正妻称皇后,居中宫,主内治。以下为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嫔六人,分居东西十二官,协助皇后主内治。嫔以下还有贵人、常在、答应三级,均无定额,随居东西各宫,勤修内职。不过,纵观清朝历史,除皇贵妃、贵妃之外,也还有其他妃号,如庄妃、瑾妃、珍妃等。制度规定尽管十分严格,但各皇帝妃嫔数目的多少出入较大。康熙、乾隆的妃嫔都大大超过规定,而同治、光绪等又远没有那么多的妃嫔。清朝宫女人数比明朝减少,按定制在三百人以下,实际上也不止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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