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上班期间伙同他人盗窃公司财物被发现.后来财物被追回.价值七千多元.该怎么判?紧

2025-04-25 18: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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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职务侵占 或是 盗窃罪 。 1. 职务侵占罪 ,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你弟弟如果以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实际差不多2年是最多的。 2. 盗窃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7000元在司法解释中属于数额巨大,适用3-10年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是职务侵占,会相对较轻。所以趁还未判,活动一下关系,不要给定成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