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福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25-04-04 04: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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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负责人介绍,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2008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在现有基础上再上调20%-25%,最低工资标准类别也将从今年执行的5个档调整为4个档。为此,明年年初我市将在规定的上调幅度内再次提高市民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我市自1994年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 据了解,目前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共分5个档次,分别为750元、700元、650元、570元、480元,我市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分列在第三档和第四档,即650元和570元,其中芗城区、龙文区和龙海市列第三档,云霄、漳浦、诏安、长泰、东山、南靖、平和、华安8县均列第四档。2008年最低工资上调后,现行的5个档将归并为4个档,分别为:一类930元、二类810元、三类710元、四类600元。根据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拟上调幅度,明年我市芗城、龙文两区及龙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望进入第二档,云霄、漳浦、诏安等8县最低工资标准有望进入第三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