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事和社会保障厅17日公布了安徽省最低工资上调标准。根据安徽省政府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上调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可达720元,增幅近三成。此外,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同时调整。
根据通知规定,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增加额最高为160元,最低为110元,增长幅度分别为25.9%-28.6%。其中,合肥、马鞍山调整幅度最大,其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过去的560元上调为720元。其他地区则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幅度在140元至110元之间。
安徽省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档720元(原560元)、二档680元(原540元)、三档630元(原500元)、四档580元(原460元)、五档530元(原420元)、六档500元(原390元)。
此外,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同时调整,合肥市市区由每人每小时6元上调为7.5元,其他各地也相应上调。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此次安徽省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自2007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的首次上调
2011年7月起,合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10年的720元/人,上调到1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6元/人·小时
不分岗位、学历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7月1日前是720元,7月1日后是1010元
2011年最新的
合肥最低工资标准:
7月1日前是720元
7月1日后是1010元
祝好运
截止到目前,执行的仍是1520元/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