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过几个城市,最后按哪里的标准领取退休金

2025-04-25 08: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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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退休金领取地

当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后,应根据国办发(2009)66号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保险在户籍地的退休后当地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福州,工作也在福州,养老保险也一直在福州缴纳,那等你退休的时候,在福州办理养老金领取。

2.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福州,工作在杭州,养老保险一直在杭州缴纳,只要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就可以在杭州办理养老金领取。

3.年限不够,转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福州,临退休时工作在上海,可是在上海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足10年。那么,如果你在上一个工作地天津满10年,你就可以在天津办理养老金领取。

4.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

比如,你户籍在福州,在北京工作了8年,在天津又工作了7年,到退休的时候,每个地方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都不足10年,那你只能回户籍地福州办理养老金领取了。

5.多地缴满10年,在最后一个缴满年限地领取

比如,你户籍地在福州,分别在上海、北京先后缴费满10年,最终领取地为北京。

6.交不够年限,退休能不能把把钱取出来

到了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社保部门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7.累计10年领取地的决定条件是什么

必须先满足养老金领取条件(达到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累计10年领取地区的决定条件,比如你刚开始在福州工作了3年,然后又去上海了,之后又回来了,但你回来在福州缴纳满10年,就可以在福州办理养老金领取。

8.缴的一样为什么到手的却不一样

因为养老金的计算不仅和你个人的养老金账户余额有关,还和领取所在地的社保平均工资有关。比如,2015年北京的社会平均工资是7086元,天津是4944元,在同等条件下,你在北京领取养老金比在天津多得多!

9.没缴够15年就辞职了怎么办

累计缴费年限,不是指连续哦,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你就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啦。

临时账户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

参照下面的规定↓↓↓

回答2: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60周岁
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其次,要看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
参保人的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待遇领取地在户籍地,也即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户籍地和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参保人缴费满10年的地方确定领取地:
如参保人有多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按最后一个满10年的地方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如参保人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10年,就把参保人的养老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户籍地,由户籍地来支付养老金。
所以一线城市不是你的户籍地,你需要在一线城市缴纳养老保险满十年才可以按照当地标准领取养老金。

回答3:

按你办理退休手续城市的标准领取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