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盈和存货盘盈的科目区别,为什么固定资产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谢谢

2025-02-26 0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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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11条中规定: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都属于前期差错,但存货盘盈通常金额较小,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因此,存货盘盈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不调整以前年度的报表。
而固定资产是一种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有形资产,因此,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而言,在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比较少见,也不正常,并且固定资产盘盈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判断。因此,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如果固定资产是3月1日买来的,12月1日发现,直接补记在当年就可以(属于漏记),不属于盘盈。固定资产盘点的目的是为了核对账实,而固定资产是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所以,这里的“账”是指会计年度的最终结果。
依据《企业会计原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使用指南的有关规则,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后期过失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原来则是作为当期损益,之所以新原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后期过失停止会计处置,是以这些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呈现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要素而形成盘盈的能够性极小,甚至是不能够的为实际根底的,该些资产假如呈现盘盈,肯定是企业本身“客观”缘由所形成的,或许说以前会计时期少计或漏计该些资产等会计过失而构成的,所以,该当依照后期过失停止更正处置。旧原则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直接影响净利润,新原则经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入未分配利润,使企业的报表愈加通明,这样也能在一定水平上控制人为调停利润的能够性。

固定资产盘亏形成的损失,该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在财富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财富损溢——待处置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预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