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开增值税发票写名称,不写形号可以吗?

2025-04-07 17: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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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必须要填税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关于16号公告的补充解读
一、购买方为企业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项规定只针对买方是企业,对于以个人或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非企业单位为抬头的发票就不需要填写这些信息。
二、现行法规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填写购买方地址、电话和银行账号,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尚未要求。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所有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