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缴比率是百分之几

2024-12-04 19: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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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各个所得税起征点从去年的10月1日起就已经从原来的3500元上调到了5000元,也就是职工每月扣除三险一金及其他费用后的工资如果低于5000元,那么将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高出起征点5000元的部分,我国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应纳税额分为七个等级,不同等级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不同,下面是2019年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该税率表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个税中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的应纳税额会在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基础上先减去5000元的起征点以及三险一金费用,然后再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减去个人专项扣除的额度,根据最后的应纳税额来确定纳税人缴纳税费的档次。

回答2:

回答3:

个人所得税共分为9项:
一、工资薪金,预扣预缴比例3%-45%,超额累进税制,收入越高缴税越多。
二、劳务报酬,预扣预缴比例20%-40%,超额累进税制,收入的80%计税
三、稿酬预扣预缴比例20%,收入的56%计税.
四、特许权使用费,预扣预缴比例20%,收入的80%计税。
以上4种,年底合并为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采取的是3%-45%的超额累进税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三险一金、免税额度、捐赠扣除、其他扣除等。
五、经营所得,预扣预缴比例5%-35%,超额累进税制。汇算清缴时,查账征收且全年没有任何一笔综合所得,享受6万元免税额度。
六、财产转让所得,比例扣除20%。
七、财产租赁所得,比例扣除20%。
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比例扣除20%。
九、偶然所得,比例扣除20%。
51个税问答小程序提醒您,个税扣缴比例是税局根据社会经济情况制定出来的比例,具备调节社会结构,缩小贫富差距的功能,也实现了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体现了占用社会资源越多,税负也多的原则。

回答4: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

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

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

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

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

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

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

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

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

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

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

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

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

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

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

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

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

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

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

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

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第十条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

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第十二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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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 1 ..│不超过500元的 .............................│ 5 ..........│
├———┼———————————————————————┼———————┤
│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
│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
│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
│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
│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
│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
│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
│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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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

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得适用)
┌———┬———————————————————————┬———————┐
│级 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
├———┼———————————————————————┼———————┤
│ 2 ..│超过5000元至10000的部分............. │ 10 ........│
├———┼———————————————————————┼———————┤
│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20 ........│
├———┼———————————————————————┼———————┤
│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
│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35 ........│
└———┴———————————————————————┴———————┘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