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什么人需办理?

2025-04-28 01: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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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的纳税人;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

回答2:

需要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形有哪些

回答3:

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4:

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人,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人。

回答5: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