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祖屋被华侨亲戚霸地

2025-05-01 05: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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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根据现行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 配偶、子女(养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 兄、弟、姐、妹、祖父母等。无 第一顺位继承人时,才能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来继承。
由于你的太公没有明确说祖屋如何分配,你太公逝去时的继承问题 应 适用当时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根据 人之常情,你太公的配偶、子女、父母都应有遗产继承权。
由此,你们就可以根据血缘关系 来判定出 华侨亲戚 是否有 继承权 了。
2、房屋的继承权当然就是该房的所有权(含使用权),当然其继承人就能重修或重建该房屋了。
3、虽然你那里的老地基很值钱,你们不想 拱手让人,对此我深表理解。然而现在不是一直在强调改革开放、招商引资、祖国统一吗,如果处理不好,此事的负面影响较大,希望你们能慎重对待,更希望你们能以 高眼光宽胸怀 来处理这事。 华侨亲戚并没有说 那全部的老房子 都是他们的,可见他们还是有分寸的。
4、至于具体怎么做,我个人的建议是: 如果华侨亲戚 新建的 是属他们 份内的老地基,你们就不要干涉了;并希望你们可以趁此契机 想办法 一起 把属于你们的老房子 重新修建。
和 者 兴 , 仁 者 胜。祝你们圆满解决老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