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图示,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证明行人无故意撞车的动机(此案这种情况的几率为0),就可以按照驾驶员全责来认定;当然,行人是否是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没有说明,当然这一点也最多是减轻驾驶员肇事责任的一部分,驾驶员还是要负主责的。
至于是否下车过人行横道,只是一个次要因素,最多也只是适当减轻驾驶员的责任,但还要明确一点,驾驶员除了负全责外,就是负主要责任。
4个问题.一个一个来...
. 可以看出车辆是在道路中间发生事故,但是你没有说明碰撞地点.
因此有下面几种情况.A.两车头左右部位相碰.B.出租车车头撞被骑车中以后部位(包括中).C.骑车撞出租车中以后部位(包括中).
1.责任如何判断.
如A.情况,依据你所了解,及所说.出租车主要,非机动车次要.
B.出租车主要以上.非机动车次要或无责.
C.出租车主要.非机动车次要或.各50%.
至于这里的变量是因为,你未提供更多的数据,如出租车行车速度等,是否采取了必然规律措施等,这需要现场照片来判断.
2.下车推行,则非机动车过十字路口行为完全合法.不管上面ABC三种情况,出租车都占主要责任.(除非出租车在看到人时候停了车,而非机动车还是被人推着撞了上去,那样的话要看交警怎么判了)
3.四车道和2车道没有什么差别.因为非机动车过十字路口路口就是按照下车推车按红绿灯指示通行.
4.同上.
你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下车不下车的问题,按照你说的情况四车道和二车道没有区别,不下车违反了交法70条,下车推行就没有违章行为,这是判断有责无责的一个重要因素。
出租车违反《实施条例》38条“绿灯亮时,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
自行车违反《实施条例》70条“驾驶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负事故次要责任
如果下车推行,出租车负全责,如果未下车推行,出租车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