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有位烈士先后被军委、军区授予荣誉称号,并荣立过一次三等功,那么,将按照被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比例增发抚恤金,即增发35%,而不可能是三次荣立三等功,按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增发。实践中,我们就是这样来执行的。不知道我说的你明白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