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

2024-12-03 23:55:5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无所谓的,他当时委托你爷爷取钱,这就是一种权利的委托,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发生的事,你们应该承担责任,你也不用太在意了,不过1000还是要赔偿的,至于其它的就是他们找事了,不用理。钱尽快给他们。

回答2:

他告就让他告吧,你们将实情向法庭说明,法庭会依情判断的!法庭不可能听一面之词。

回答3:

若你想知道被抢的钱怎么办,我国民法通则有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你爷爷这种情况是意外事件故首先你们无须赔那1000。第二民法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这种情况是不是他家想要你们除医药费或什么,那他家得拿出证据若那不出,则请求无法得到支持,建议你们在居委会有人的情况下协调解决

回答4:

这样的事上了公堂是不可能成立的!

回答5:

被抢的1000元不用赔。
他母亲脑溢血你们也不用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