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按照劳动法律规定:(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给出解决方案: 1、你是否保留了加班的凭证?(比如考勤卡、指纹记录、工资条/单等等)如果有的话,可以去当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如果仲裁也无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3、请注意仲裁限制时间为60天,也就是说你发现问题到申请仲裁应该在60内提出。 4、对仲裁判决不服的,可在拿到仲裁判决书15内提出诉讼。
因为一般我们加班比较短时间而且维保时间不够八小时,如果时间长可以向主管申请加班费啊,我在通力拿过加班费啊,要自己争取
我想说的是中国维保的大部分人自己贱。周六周日属于法定假日,你有权利不去上班。但大部分二愣子要去上班。去了公司又不给你打考勤。所以你一个月的工时还是21.75天。最后就是公司合法操作,你自己违反劳动法。所以结果你自己承担。
总结如下:中国的电梯维保行业坑人,不是因为公司的问题,而是因为劳动者自身问题。劳动者普遍不争取自己的权益。纵容公司暗箱操作。最后叫苦叫累的是自己。所以活该!如果人人都如此操作,就是再过100年,电梯行业在中国还会是一个黑洞行业。国家是不会跑出来给你喊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