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涉及3个相关部门:
1、因病申请提前退休,这个政策是有的,具体执行标准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2、大病医疗的问题,这个也是有相关政策的,具体执行标准请咨询当地医保局;
3、接济补助的事情,这个由民政部门负责,你可以先向当地的村(居)民委员会,
反应情况,提出申请,能否受理会有答复的。
你如果经过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50周岁,女45周岁,缴纳保险满15年以上,是可以办理病退的,至于缴纳养老保险,没有优惠,要全额缴费,大病医疗,你缴纳大病保险,是可以享受的,不缴纳是没有的,至于相关补助,咨询民政部门。
病退的政策一直都有,从来也没有改变。
可以查找一下国发[1978]104号文件中第三项退休条件。
今天去社保局说破产企业职工得癌症都不给退,那大病退都为什么样的人准备的,他们老了得了癌症没有生活来源,出台这样的政策这些人怎么去生活,太不公平了,每年还要交七千元的社保,让他们怎么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