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14年9月1日为界,之后(从9月1日00:00开始)登记注册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6年间,每两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检验标志。但是,每两年还是要排队,进行环保监测。
自然,9月1日00:00之年的就按老办法来了。
希望未来能更优化,更加方便车主吧!!!
你好, 对于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2010年8月前注册的车按老的来,之后的按新的来,只要出过伤人事故的都按老的来
9月1日起实施,之前的按老规定办。
2014年6月份买的5座以下非营运车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