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手里没资产等等之类的可以暂时执行不了。但是追溯期是二十年。如果名下有财产,那根本躲不了。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对于法院判决的履行义务,躲是躲不掉的。如果被执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将受到司法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会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被执行人外逃,执行可以中止,只要出现可以申请情形,当事人可随时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服从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