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纳社保是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登记,之后在地税局办理社保缴纳手续,之后开通公司缴税账户,直接在地税局网站上操作申报,进行扣税即可。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
自来水公司 - 公交站122米
途经公交车: 204路支线
土地局 - 公交站129米
途经公交车: 121路
自来水总公司 - 公交站170米
途经公交车: 102路 102路支线 106路 122路204路支线
振四街 - 公交站220米
途经公交车: 122路
港湾街西 - 公交站343米
途经公交车: 121路
市政处 - 公交站391米
途经公交车: 102路 102路支线 106路 121路
市政工程管理处 - 公交站413米
途经公交车: 204路支线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