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确,这是女方父母为自己的女儿购置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妇双方没有约定可以作为共同财产的,在夫妇离婚时不可分割,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婚姻法解释三规定,这种情况算是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作为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要件,就是房产证上有哪些人的名字,房子法律上就属于哪些人所以。所以不属于共同财产。
应该不属于吧,因为是女方父母掏的钱,收据作证
不属于
需要父母明确表示、是给女儿的,没有明确表示的,可以默认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