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另一方可以依据法定户籍登记资料,依法办理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更登记手续,享受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的收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集体机动地等可分配土地,且农民群众有强烈要求的,可以依法由村民会议议决同意,向新增人口分配承包地。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